構建靈活多樣豐富有效的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機制
完善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機制,是中共二十大對新時代新征程做好人民政協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由于不同界別在組織形態、結構規模、群眾分布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應研究把握不同界別之間的差異特色,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構建起靈活多樣、豐富有效的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機制。
完善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機制,要立足界別差異這一基本實情。界別是社會組成結構在政協組織中的反映,是按黨派、社會團體、行業、系統等作出的區分。界別的差異性讓政協組織具有了多樣性、包容性的優勢,能夠全面綜合地反映社情民意、凝聚民心力量。界別的差異性決定了不同界別委員和界別群眾之間有不同的聯系路徑、關系狀態和功能偏向。如黨派界別與行業界別、特邀人士界別在這些方面就大不相同。同時,政協委員由界別推薦產生,是一項兼職工作,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必須考慮人力物力成本,聯系的制度機制要有充分的靈活性、針對性。因此,這就從根本上要求完善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機制不能“一刀切”,應當分類進行。
組織程度是界別差異的關鍵要素,也是分類完善委員聯系群眾制度機制的主要依據。一般而言,界別組織程度越高則界別群眾越明確,相應的制度機制建設也越便利。例如,黨派和人民團體界別的組織程度高,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可以依托完備的組織體系,借助充足的組織力量、高效便捷的聯絡渠道,創新完善相應的制度機制。有的界別組織程度較低,委員聯系界別群眾缺乏完備的組織支撐,同時,界別群眾規模數量龐大,群眾對象比較模糊且廣泛分散在社會各行業系統之中,聯系的難度較大,聯系渠道的非正式性較強,建立穩定有效的制度機制需要投入較高成本。有的界別結構成分比較復雜,委員具有較強的個體屬性,地域性、職務性、職業性突出,界別整體的組織程度更弱,界別群眾對象的不確定性明顯,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具有非組織性和隨機性。
政協組織要依據界別組織程度差異,分類施策完善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機制。不同的組織程度決定了委員與界別群眾不同的聯系狀態和聯系路徑,政協組織、政協委員應把握差異性,依靠有利條件,選擇合理有效的實踐路徑。在黨派和人民團體界別中,委員和界別群眾同在一個組織系統中,雙方是點與線的關系,完善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機制可以在組織內部完成,以加強組織制度機制建設、完善組織功能的方式實現。政協機構應加強與黨派和人民團體合作,推動黨派團體充分發揮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資源優勢,協助搭建委員聯系界別群眾的平臺載體并不斷完善相應制度機制。在行業和民族宗教類界別中,委員和界別群眾處在同一行業或群體之中,雙方是點與面的關系,委員聯系界別群眾要借助行業社會組織力量構建正式的制度機制,并積極拓寬非正式聯系渠道。政協組織需要加強和相關行業社會組織溝通協作,合作搭建委員聯系界別群眾的平臺載體,并積極嵌入到行業群體的組織網絡之中;鼓勵委員在本職崗位上依托其業緣優勢,利用調研考察、交流論壇、項目合作等契機或形式,同界別群眾建立廣泛聯系。由于特邀界委員較強的個體性以及界別群眾對象的模糊性,兩者呈現為點與點關系,政協組織要支持委員充分發揮在相關地區、行業或群體的個人影響力、號召力,利用其獨特的人力財力物力優勢,通過發現聯系的方式逐漸建立起聯系網絡,繼而不斷建立完善相應的制度機制。
總之,政協組織要從界別的實際情況出發,以真實存在的問題為導向,用系統的方法分析解決問題,分類施策、分層推進,為委員聯系群眾、服務群眾構建起日漸完善的制度機制,不斷將人民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作者任健峰系中央社會主義學院中華文化教研部講師,欒玉博系北京市政協研究室綜合處干部)